次城市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局领导及局有关规划审查负责人、市规划执法支队、市规划设计院和冷水滩规划分局、零陵规划分局、经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下电线新建工程路径方案等十六个规划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会议审查的意见纪要如下:
1、10KV凤珊Ⅱ线路径方案原则同意采用路径方案二,结合珊瑚路道路改造将现有架空线KV下电线、与道路横断面及其它工程管线布置衔接好,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用地范围建议逐步优化,可沿紫霞路向西选址;3、上报市规委会审议,若会议同意选址,建议同意在控规中,将该宗地规划的用地性质由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我局再按程序调整。4、用地规模请国土部门核准。
、该项目规划调整已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已下达调整规划的批复(永政函【2015】10号),原则同意为该项目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两宗地指标如下:容积率小于4.5、建筑密度小于30%、绿地率大于35%,建筑限高调整至100米。2、湖塘路与珍珠路交叉口坐标同意按珊瑚片控规和河西新城区(火车站)片控规中的坐标确定。3、湖塘路与珍珠路交汇处东北角用地西侧和南侧的房屋,建议按旧城改造一并纳入本次棚户区改造范围,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请冷水滩规划分局与冷水滩区政府衔接,以区政府为业主,加快项目建设。
、待丧属接待中心建好后,请建筑设计企业自行拆除入口处的建筑;3、该项目值班房、门卫及桥梁均超出了用地红线,非法占用土地,函告国土部门解决好土地问题。
、目前汽车检验测试中心市场化,需明确检验测试中心的主管部门,请主管部门明确我市中心城区所需检验测试中心的数量,建议做一个统一的规划。3、根据检测中心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重新选址。
该项目第二宗地即富丽华酒店用地容积率的基准值,若按该宗地土地出让时(2009年10月)或项目批准时(2011年6月)我市容积率调整政策,该宗地容积率的基准值应为3.5(零陵北路片控规,市政府于2004年9月批准,批准该项目第二宗用地所在地段容积率为3.5)。若按现行容积率管理办法,该项目第二宗用地是2009年10月通过拍卖取得的,用地面积3380平方米,宗地上原有建筑总面积为5275平方米,土地出让时没有规划条件,建筑设计企业又没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该宗地的基准容积率应为5275/3380=1.56,但建筑设计企业认为该宗地是2009年取得,2011年市政府批准规划,其基准容积率确定应适用永政办发[2008]3号或永政办发[2010]15号),即都是3.5。该宗地的基准容积率怎么样确定,报请市专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考虑到该宗地原办理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确了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同意按以下情况函复市国土部门:用地性质明确为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其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面积不少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容积率为3.2,建筑密度为小于25%,绿地率为大于35%,建筑限高为50米。
根据2015年第1次联联席会议意见,同意按下列意见函复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面积为2702.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60%,居住建筑面积不允许超出计容总建筑面积的40%,建筑密度小于35%,容积率小于2.8,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为55米。
会议原则同意依法按程序调整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调整,即: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居住,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80%),容积率<3.5,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上报市规委会审议。
,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上报市规委会审议。
、临街的拆迁用地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补交土地出让金。3、考虑到该项目列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先审批该规划。北侧电信宿舍用地纳入统一规划的问题,待建筑设计企业依法取得电信宿舍用地手续后,可在现有规划上按取得土地的容积率加层调整。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原则同意该组的安置用地在珍珠商贸城内、站前南路以南入口的东侧、规划幼儿园的北侧地段选址,用地面积为450平方米。要求:1、用地规划建设时严格按已批准的珍珠商贸城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2、该组的生产生活安置用地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方面法规政策。
该两个规划方案布局相近,原则上推荐规划和建筑方案一。提出如下修改意见:1、建筑高度应不超过50米,建构筑物顶点海拔不超过165米。2、建筑退北界10米不足,但相邻用地单位潇湘技师学院已签署同意意见,原则同意。3、建筑退让永州大道道路红线、物管用房按规定核算应达到345平方米。5、建筑方案推荐方案一,但是其色彩不够明快,层次感不强,要求建筑材质要高档。6、停车位为1户1个,商业面积100平方米1个。7、明确好用地东侧的红线与水体的关系,不能对水体造成破坏,私自占用公共资源。十六、永州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