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程行欢 严艺文报道: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完善了收费公路车型分类体系,涵盖了行驶收费公路的所有机动车类别,使不同车型都能在新标准中明确入位,有利于减少操作差错和分类争议,提高收费效率。
在车辆类别体系方面,新标准进行重新划分,收费车型由原来的“客车”和“货车”两类,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专项作业车没有对六轴以上车辆进行专门的分类,统一按六轴车辆分类。将不以载客和载货为主的专项作业车辆单独作为一个类别划分,减少了收费争议,便于收费费率制定和收费管理。
在车辆分类参数方面,老版标准中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新标准修订为客车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
老版标准中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车辆轴数易于辨别、分类简单明确、操作简单便捷,更有助于解决“大吨小标”问题。
新标准还补充了六轴以上货车分类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此外,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客车方面,新标准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标准相统一,减少了收费争议,提高了收费效率。
货车方面,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标准修订后,有部分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在车辆类别体系方面,新标准进行重新划分,收费车型由原来的“客车”和“货车”两类,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
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专项作业车没有对六轴以上车辆进行专门的分类,统一按六轴车辆分类。将不以载客和载货为主的专项作业车辆单独作为一个类别划分,减少了收费争议,便于收费费率制定和收费管理。
在车辆分类参数方面,老版标准中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新标准修订为客车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
老版标准中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车辆轴数易于辨别、分类简单明确、操作简单便捷,更有助于解决“大吨小标”问题。
新标准还补充了六轴以上货车分类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此外,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客车方面,新标准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标准相统一,减少了收费争议,提高了收费效率。
货车方面,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标准修订后,有部分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